各有关单位:
为总结推广我省商贸流通企业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实践经验,发挥典型案例的示范引领作用,促进商贸行业标准化水平提升,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在浙江省商务厅支持和指导下,浙江省商贸业联合会、浙江省商贸流通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在全省范围开展浙江省商贸流通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案例申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案例要求
商贸流通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案例是指商贸流通企业按照相关标准要求开展标准化工作,在建立标准体系、实施标准、取得成效等方面具有代表性和示范性,能为行业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经验的实践案例。
(一)案例主体明确
案例主体为浙江省内商贸流通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状况良好,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二)标准化工作基础扎实
企业按照GB/T 24421-2023《服务业组织标准化工作指南》系列国家标准要求,建立标准体系并有效运行,标准化工作有序开展。
(三)案例具有示范价值
案例应突出标准化在提升企业服务质量、提高运营效率、增强市场竞争力等方面的作用,体现创新性、实效性和可推广性,能为同行业其他企业提供借鉴。
二、征集程序
(一)材料申报
9月底前,申报单位按要求准备申报材料,包括:(1)《浙江省商贸流通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案例申报表》(附件1);(2)案例介绍材料(包括企业基本情况、标准化工作开展情况、案例具体内容、取得的成效);(3)相关证明材料(如标准体系文件、荣誉证书等复印件)。
(二)材料评审
10月底前,由省商贸流通标技委对报送材料进行初审。在初审基础上,组织专家对初审合格的材料进行评审、打分。
(三)公示公布
11-12月,经公示程序,最终确定浙江省商贸流通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优秀案例名单,颁发证书,并对优秀案例进行宣传推广,促进经验交流。
联系人:沈城城13867400334,邮箱smylhh@126.com
附件:浙江省商贸流通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案例申报表
浙江省商贸业联合会浙江省商贸流通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关于征集2025年度浙江省商贸流通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案例的通知.pdf
附件.docx
浙江省商贸业联合会 浙江省商贸流通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2025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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