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6日下午,浙江省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15名委员代表团体或个人作大会口头发言。

省政协委员、省委会副主委郑勇军代表省委会作题为《推动我省绿色金融发展的几点建议》的大会发言。
绿色金融首次纳入G20杭州峰会议题,发展绿色金融正成为国际潮流。加快推动我省绿色金融示范改革创新实验区创建,有利于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培育发展新动能,减轻政府企业负担,拓宽精准扶贫渠道。
为此建议:我省应将发展绿色金融作为省级重大战略加快实施,着力推进地方绿色金融投资机构培育、绿色金融政策支持、绿色金融基础设施建设,为全面建成绿富美的标杆省份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附:《推动我省绿色金融发展的几点建议》概要
一、关于我省发展绿色金融的主要意义
1.有利于调结构,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国际经验证明,绿色金融体系可通过改变不同类型企业和项目的融资成本与可获得性,引导社会资本逐步从高污染、高耗能行业退出,鼓励资本进入高新技术产业、服务业等较为清洁环保的行业,倒逼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2.有利于稳增长,培育发展新动能
根据《浙江省节能环保产业发展规划(2015-2020年)》,到2020年我省节能环保产业规模将达1万亿,还将带动信息技术、新材料等相关产业。但是这些潜在新动能,需要依靠金融体系的支持才能形成新的增长动力。
3.有利于降成本,减轻政府企业负担
中办、国办联合印发的《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办法》明确将生态文明建设考核结果作为省市自治区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干部奖惩任免的重要依据。“要达到国家下达的生态文明考核目标,十三五”我省仍需在环境保护资源节约方面大量投入,若没有有效的金融体系来吸引社会投资参与,不仅将加重政府财政负担,还会影响考核目标的完成。有利于降低企业财务杠杆,绿色项目和企业在国内外资本市场获得更快捷低廉的资金。今年以来发行国内绿色债券的利率普遍在3-4%,低于普通债券利率,世行拟在我省设立的绿色产业基金,年利率为2.2%,使用年限为25年。
4.有利于促民生,拓宽精准扶贫渠道
“十三五”要消除省内“4600元低收入”群体,要对口支援西藏、新疆、青海等欠发达地区,依靠传统的生态补偿、政府补贴等方式只能授人以鱼,缺乏可持续性。国内外已开始探索通过绿色资产证券化、碳排放权交易等绿色金融工具为清洁能源、森林经营等项目融资,在降低政府财政负担下为贫困地区和群体提供可持续发展动力。我省临安、安吉等地探索通过碳汇交易实现农民增收,临安将农户承包林地产生的碳汇量卖给碳排放企业,平均每户每年增收3-4000元。
二、关于我省发展绿色金融的对策建议
一方面我省在政府财政收入、民间资本实力等硬实力和营商环境、信用体系等软环境方面具有较好基础。另一方面兄弟省市正在努力赶超。江苏等发达省份在运用绿色债券、绿色产业基金等绿色金融手段上更为积极,贵州等欠发达省份在绿色资产交易等绿色金融体系构建更为大胆。建议我省将发展绿色金融作为重大战略加快实施,着力推进地方绿色金融投资机构培育、绿色金融政策支持、绿色金融基础设施建设。
1.加快培育地方绿色金融机构
组建成立专门的省级绿色投资银行。以省属国企为核心,吸引民间资本组建浙江省地方性绿色银行,利于整合省属国企在绿色领域的分散投资,借助政府背景和资金实力获得较高信用评级,在国内外资本市场募集低成本资金,扮演地方政策性银行角色推动我省绿色发展。推动PPP模式绿色产业基金发展,建议在省级层面组建绿色产业基金,鼓励有条件的市县成立地方绿色产业基金,通过多级杠杆撬动几十甚至上百倍资本,在体现政府意图的同时利用更多的社会资本。鼓励在浙金融机构设立绿色金融部门,仅兴业银行成立了绿色金融部门,建议推动金融监管部门在我省试点,要求在浙金融机构设立专门绿色金融部门,扩大我省绿色金融供给。
2.加大我省绿色金融政策支持力度
整合各类财政资金,加大财政贴息、担保等力度,鼓励绿色信贷发展,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据不完全统计,每年我省争取的绿色领域各级财政补贴在几十亿甚至上百亿,但部分资金因各种原因,滞留账上无法发挥效益。通过产业基金投资等方式,支持我省绿色企业通过股票证券市场融资。根据我们的调研,政府性产业基金的少量投入,会因其声誉效应吸引社会资本跟投,为企业在资本市场上融资加分。
3.加强我省绿色金融基础设施建设
建立健全绿色金融交易市场。我省还没有统一的绿色金融资产交易市场,排污权、用能权交易的范围和规模较小缺乏且整合,碳排放权交易没有列入国家试点。而贵州成立了国家级绿色金融交易中心,北京、上海、广东借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建立了地方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完善绿色金融信用体系。根据调研,企业污染排放、资源消耗等信息或无法查询,或分散在不同的系统且更新不够及时。建议按照金融机构需求加快构建绿色金融信用信息共享体系,会同金融监管部门推行绿色评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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