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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金融危机时代浙江民间投资转型研究
 
  发布时间:2011年12月19日 16:02   信息来源:省统计局
 

  摘要:改革开放以来,浙江经济发展取得巨大成就,其中最重要的因素就是民营经济的崛起和民间投资的活跃。经历国际金融危机的洗礼后,面对不确定性加剧的国际经济形势,充满变数的房地产市场走势,以外向型为主导的浙江经济在转型升级、持续发展等方面面临更大的困难和挑战。目前形势下,迫切需要作为经济增长内生动力的民间投资适时实现转型发展,切实推进浙江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本文通过对浙江民间投资发展历程、结构变动以及和相关省份民间投资发展等情况的对比研究,揭示民间投资转型发展的客观必然性,分析启动民间投资转型面临的问题和困难,最后给出了对策建议。本文得到如下结论:一是近些年,浙江民间投资结构有了一定程度的优化调整,但是以制造业和房地产业为主导的局面还没有得到明显改善;二是2005年“非公36条”出台后,我省民间投资相关的配套政策、实施细则等方面取得较大进展。但现实中由于“玻璃门”等现象的存在,扩大民间投资领域和方式等方面进展并不显著;三是民间投资融资依然困难,正规金融企业给予民间投资的金融支持力度十分有限;四是浙江民间投资曾经在投资结构、政策措施、配套服务、涉及领域等方面具有先发优势,但是目前这种优势逐步缩小并在一些方面被反超,浙江民间投资转型发展任重而道远。

  一、前言

  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浙江经济快速发展,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这与民营经济的不断壮大密不可分。实证研究表明,尽管近些年资本投入在浙江经济发展中的贡献率有所下降,但长期超过50%的资本贡献率,仍表明目前投资在浙江经济增长各要素中仍然占据最重要的地位,是地区经济增长的主要引擎,长期在浙江投资中超过半壁江山的民间投资作用可见一斑。为了更好的引导和推进民间投资以及非公有制经济的健康发展,在“非公经济36条”颁布5年后,2010513日国务院发布了《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即“新36条”,其后各部门和地方政府又出台了一系列配套措施,致力于民间投资的进一步发展。但是经过一年多具体实施情况看,尽管取得了一些成效,但是总体效果并不显著。

  进入2011年,伴随着世界经济的持续低迷、复苏乏力,国内不断从紧的货币政策,以外向型为主导的我省经济发展面临着更大的困难和挑战。经历国际金融危机的洗礼后我省经济发展正处于关键阶段,仅仅依靠民间投资规模的扩大已经很难有效推进我省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当今我省最有效的战略选择就是要通过民间投资更好接力政府投资,有效引导民间投资转型升级,成为推动经济发展发展方式转变的决定性力量。目前,加强对我省民间投资的相关研究尤其是转型升级等方面的研究,为优化民间投资结构,提高民间投资效率以及有效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提供宏观决策依据,具有很强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二、浙江民间投资的历史演进与结构分析

  改革开放以来,我省民营经济呈现强劲的发展势头,在国民经济中的重要作用显著增强。相应地,民间投资规模也在快速扩张,占固定资产投资的比重也在不断上升,是拉动地区经济增长的主要引擎。

  (一)浙江民间投资发展历史演进及现状

   1.浙江民间投资发展进程简析。从全国及各省市区民间投资发展进程看,作为民营经济率先发展起来的浙江,民间投资的发展具有明显的先行性,与全国总体水平尤其是中西部地区相比显得尤为突出。从我们掌握的情况看,在上个世纪80年代初,浙江民间投资比重就超过半壁江山。从全社会投资口径看,1980年浙江全社会民间投资所占比重为51.9%2007年达到了57.1%;从限额以上统计口径看,我省民间投资占限上固定资产投资的比重由2003年的47.5%提高到2010年的57.4%[1]。而全国民间投资的发展历史有所不同,全国全社会民间投资的比重由1980年的18.1%提高到2010年的55.1%。也就是说改革开放以来,全国民间投资的发展速度要远远快于浙江。

  从全省1981年以来民间投资、国有投资和GDP增长速度走势图可以看出,30多年来,我省民间投资、国有投资和GDP增长走势的周期起伏基本相同,运用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得出,民间投资与GDP、国有投资与GDP增速的相关系数分别为0.86460.8364,呈现明显的正相关性;但同时民间投资和国有投资的波动幅度明显大于GDP的波动幅度,这表明在一定程度上民间投资明显高于同期GDP的增长速度。

  2.2010年全省民间投资的基本情况。2010年,浙江限额以上固定资产投资额为11452亿元,其中国有及国有控股、非国有投资分别为3888亿元和7564亿元,占限额以上固定资产投资的比重分别为33.9%66.1%;其中,民间投资为6569亿元,占投资的比重为57.4%。从所占比重看,民间投资远远超过了国有及国有控股、其他经济类型企业投资,成为拉动投资增长的主导力量。从民间投资主体看,私营个体企业、有限责任公司投资分别占民间投资总额的44.6%42.8%,构成民间投资的主体。同时,股份制公司、集体企业、联营企业等不同所有制形式的民间投资都有了不同程度的发展,民间投资主体的多元化格局已基本形成。

  (二)浙江民间投资结构变动情况分析

近十年来,我省民间投资结构在优化调整中不断发展,但行业分布相对集中的状况还没有得到根本性改变。从涉及的行业范围看,我省民间投资涉足的面已相当广泛,基本覆盖国民经济的各个领域。

  1.三次产业投资结构有所优化,行业分布仍相对集中。从三次产业结构看,民间投资投向仍主要集中于第二、三产业,第一产业的投资规模和所占比例都很小。2010年第一产业投资26.7亿元,占民间投资的0.4%(见表12004年数据见附录1),比2004年提高0.17个百分点;第二产业投资3289亿元,所占比重为50.1%,比2004年下降2.0个百分点;第三产业投资3254亿元,所占比重为49.5%,比2004年提高1.9个百分点。其中,从具体行业投向看,制造业和房地产业投资是民营企业投资的主要领域,分别占民间投资的48.7%40.5%,两者合计为89.2%,与2004年的88.4%相比,略有提高。

1     2010年浙江限额以上分产业、行业民间投资情况表

产业

投资额

(亿元)

占限额以上民间投资的比重(%)

行业

投资额

(亿元)

占限额以上民间投资的比重(%)

占同行业全部限额以上投资的比重(%)

合计

6569

100.00

6568.6

100.00

57.4

第一

产业

26.7

0.4

农、林、牧、渔业

26.7

0.41

44.5

第二

产业

3289

50.1

采矿业

17.6

0.27

91.3

制造业

3199.1

48.7

79.8

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61.0

0.93

10.4

建筑业

11.1

0.17

25.4

第三

产业

3254

49.5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90.0

1.37

8.6

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

7.5

0.11

4.7

批发和零售业

143.8

2.19

71.8

住宿和餐饮业

95.4

1.45

67.7

金融业

6.8

0.1

18.8

房地产业

2659.9

40.49

74.4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57.7

0.88

44.7

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

9.0

0.14

23.9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96.5

1.47

9.5

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

6.9

0.1

62.4

教育

14.3

0.22

11.7

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

10.4

0.16

12.9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27.1

0.41

37.5

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

27.8

0.42

25.2

  2.制造业民间投资结构不断优化。从第二产业内部各行业民间投资情况看,民间制造业投资在第二产业中占绝对优势,2004年和2010年制造业占民间投资的比重基本持平,均接近五成;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投资所占比重由2004年的2.8%下降到2010年的0.9%;而采矿业和建筑业占比极小,2010年分别只有0.27%0.17%

近些年,浙江民间制造业投资的结构趋于优化,民间制造业投资占全部制造业投资的比重也由2004年的70.1%提高到2010年的79.8%。从2010年的数据看,在制造业内部,除烟草制品业民间资本还没有进入外,其他29个行业均有所涉及,其中有9个行业民间投资占各自行业投资的比重超过85%,仅石油加工炼焦及核燃料加工一个行业所占比重还低于50%。且与2004年相比,大部分行业所占比重有所提高,这也表明我省制造业领域对民间开放程度很高,市场经济特征非常明显。在传统优势行业纺织业中,民间投资依然占据重要的地位,与2004年相比,占限上民间制造业投资比重虽已经明显下降,但比重还有11.5%,仍排在制造业民间投资的首位。

装备制造业民间投资比重明显提高。2010年,装备制造业投资比重为47.6%,比2004年提高11.8个百分点。其中,通用设备制造业、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等技术含量较高的行业中,民间投资所占比重均超过10.0%。此外,非金属矿物制品业、化学纤维制造业、橡胶制品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业、黑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等涉及“两高”行业投资比重均有所降低,其中非金属矿物制品业下降尤为明显(具体情况见表2)。

  表2     2004年和2010年浙江限额以上制造业民间投资投向细分

绝对额(亿元)

占民间制造业投资比重(%)

占同行业制造业

比重(%)

2004

2010

2004

2010

2004

2010

合计

1391.8

3199.1

100

100.00

70.3

79.8

农副食品加工业

16.3

38.4

1.17

1.20

81.3

87.0

食品制造业

12.2

26.0

0.88

0.81

63.0

81.0

饮料制造业

11.6

22.9

0.83

0.72

69.4

77.0

纺织业

223.6

366.5

16.06

11.46

76.9

85.8

纺织服装、鞋、帽制造业

57.9

76.2

4.16

2.38

69.2

62.9

皮革、毛皮、羽毛(绒)及其制品业

29.3

49.3

2.10

1.54

70.2

87.8

木材加工及木、竹、腾、棕、草制品业

20.7

53.3

1.49

1.67

85.3

94.3

家具制造业

16.2

46.6

1.16

1.46

46.6

81.1

造纸及纸制品业

40.1

96.4

2.88

3.01

54.9

82.4

印刷业和记录媒介的复制

24.8

43.2

1.78

1.35

93.7

93.0

文教体育用品制造业

14.9

39.9

1.07

1.25

67.5

86.3

石油加工、炼焦及核燃料加工业

1.0

12.2

0.07

0.38

5.9

44.2

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

79.6

172

5.72

5.37

59.1

58.5

医药制造业

32.5

65.9

2.34

2.06

71.6

76.0

化学纤维制造业

45.2

94.3

3.25

2.95

59.6

91.5

橡胶制品业

9.0

28.4

0.64

0.89

48.8

60.2

塑料制品业

69.3

135.9

4.98

4.25

80.0

86.4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106.5

141.9

7.65

4.44

78.3

80.8

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

27.4

45.1

1.97

1.41

33.0

72.4

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

17.3

40.7

1.25

1.27

66.9

84.9

金属制品业

85.3

228.8

6.13

7.15

85.6

89.5

通用设备制造业

101.0

326.7

7.26

10.21

80.7

84.5

专用设备制造业

54.9

149.8

3.95

4.68

78.6

81.8

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

97.4

352.4

7.00

11.02

81.1

82.9

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

101.8

349

7.32

10.91

75.7

81.2

通信设备、计算机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42.7

89.7

3.07

2.80

53.7

59.6

仪器仪表及文化、办公用机械制造业

14.8

27.7

1.06

0.86

82.9

78.1

工艺品及其他制造业

35.5

72.8

2.55

2.28

74.4

83.8

废弃资源和废旧材料回收加工业

2.8

7.2

0.20

0.22

35.2

76.8

  3.服务业民间投资规模扩大,内部结构继续调整。在第三产业也就是服务业民间投资中,房地产业投资一枝独大,占比远远超过其他行业。与2004年相比,有利于产业结构调整的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等行业所占比重明显提高;同时“民生工程”所涉及的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行业投资也有所提高;而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等行业民间投资则出现一定程度的下降。

从民间投资进入服务业的情况看,除了国际组织还没有进入外,在其余14个行业中均出现民间投资的身影。但从民间投资在同行业投资中所占比重来看,还明显偏低。其中,房地产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等几个行业投资比重超过了60%,但还有不少行业比重低于20%。与2004年相比,批发和零售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娱乐业、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等行业比重都有了明显提高。

  (三)各设区市民间投资占比普遍提高,差异仍然明显

  杭州、宁波、嘉兴、绍兴等几个经济较为发达的设区市民间投资规模总体上相对较大,而舟山、衢州、丽水等市的总量较小,存在较大的差距;从民间投资所占比重来看,各地民间投资的发展也不均衡,从2010年数据来看,绍兴、湖州、金华、衢州等市所占比重超过70%,而宁波和舟山民间投资所占比重较低,均没有超过50.0%。与2004年相比,除杭州市民间投资所占比重略有下降外,其余10个市占比均有提高。其中湖州、金华、舟山等三市提高幅度都超过了10个百分点(具体数据见表3)。

  表3     2010年各市民间投资额及所占比例

2010年限额以上投资(亿元)

2010年限额以上投资中民间投资(亿元)

2010年所占比重(%)

2004年所占比重(%)

11452

2651.9

2035.0

802.0

1332.0

672.8

1142.7

719.2

446.9

402.7

838.1

298.0

6568.6

1368.0

944.8

445.0

725.3

483.2

828.8

543.1

328.3

198.6

544.4

159.2

57.4

51.6

46.4

55.5

54.5

71.8

72.5

75.5

73.5

49.3

65.0

53.4

53.1

53.8

45.8

49.1

47.1

59.9

69.8

53.7

65.8

37.7

58.8

53.0

  (四)民间融资渠道相对单一,金融市场支持力度明显不足

  在2010年民间投资的资金来源中,企业自筹资金和其他资金所占比重分别为55.1%30.7%,银行贷款仅占13.9%,而利用外资和国家预算内资金则微乎其微。与2004年相比,企业自筹资金比重提高8.3个百分点;而国内贷款则降低了7.2个百分点,其他各类资金来源比重基本保持不变。这也表明了目前来自于金融市场的资金更加困难,民间投资资金来源中超过85%来自于企业自身,而只有一成多的资金来自于正规的金融体系。这一方面说明我省民营企业自有资金雄厚,自我积累能力较强,但同时也反映出民间投资资金筹集渠道还比较单一,其他融资形式并未形成对民间投资的足够支持。随着民营企业规模不断扩大,所需投资资金必然不断扩大,企业只靠自身的积累来实现发展和转型升级将会变得愈加困难。

4浙江限额以上民间投资资金来源情况

指标名称

2010年民间投资(亿元)

2010年所占比重(%)

2004年所占比重(%)

本年资金来源小计

国家预算内

国内贷款

债券

利用外资

自筹资金

其他

8704.1

12.8

1210.4

0.2

11.1

4799.5

2670.1

100.00

0.15

13.91

0.00

0.13

55.14

30.68

100.00

0.19

21.13

0.01

0.53

46.84

31.30

  三、部分东部沿海省份民间投资对比分析

  本部分将对浙江、山东、江苏、广东等沿海经济较为发达省份的民间投资运行及发展情况进行简要分析,探析浙江民间投资发展的优势和不足。

  (一)浙江民间投资发展相对平稳,其他省份更为迅速

  从四省投资总量看,2010年浙江民间投资最小,且远远小于山东和江苏的规模。从民间投资所占比重变动趋势看,2001年浙江民间投资占全社会投资比重为54.7%,居全国前列,比全国平均水平高16.3个百分点,也高于民营经济比较发达的江苏、广东、山东等省份。但是到了2010年,情况发生了明显改变(根据历史经验可知,2010年浙江全社会口径民间投资所占比重大约为62%左右),浙江民间投资比重仅仅高于广东。这表明,近些年山东、江苏等地民间投资发展更为迅速,浙江的先发优势正在缩小甚至消失。

     

5相关四省份民间投资占比变化情况

省份

2010年民间投资(亿元)

2010年民间投资占全社会投资的比重(%)

2001年民间投资占全社会投资的比重(%)

浙江

广东

江苏

山东

6569

8625

14881

18500

57.4(限额以上口径)

53.5

64.2

79.4

54.7

43.5

49.6

51.3

   

  (二)政府非常重视民间投资的发展,政策措施及配套服务出台较早且比较完善

  通过对浙江及相关省份十几年来出台的一系政策措施和配套服务等方面做一简要的对比分析,相对于其他三个省份,浙江扶持民间投资政策措施出台最早,同时为民间投资提供的配套服务也比较完善。如,在1999年浙江就率先出台了《浙江省鼓励和引导非国有投资的若干意见》,确定把非国有投资纳入地方经济发展和中长期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而其他省份出台类似的政策大多是从本世纪初开始的(具体见附录2)。从政府出台政策的文件名就可以看出,浙江省出台的政策大多直接以“民间投资”进行命名,其他省份的政策往往所涵盖的范围更为广阔,而民间投资只作为其中的一部分。相比之下,浙江关于民间投资的政策针对性较强,政策的内容都是围绕民间投资展开,落实对象也主要针对民间投资;此外,浙江民间投资政策的配套性也比较好,出台大政方针的同时,也相应出台附加的实施管理办法。如2003年出台《浙江省关于促进和引导民间投资的意见》。最近几年,其他省份相关政策措施完善的力度在不断加大,浙江这方面的优势在不断缩小。

  (三)浙江民间投资形式灵活多样,投资领域相对超前

  2005年以来,浙江省积极贯彻实施“非公36条”文件精神,在拓宽民间投资领域方面做出了积极的尝试和探索。通过对近些年上述省份民间投资进入领域的比较可知,目前阶段各省的民间投资都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和房地产业,并都积极谋求进入部分垄断行业。但从具体实践看,浙江民间资本进入部分领域率先取得了突破,投资领域总体而言处于相对超前的地位。比如,在进入垄断行业和领域方面,浙江民间投资已经涉及到电力部分,已有民间企业投资发电行业,而其他省份还未进入;同时,目前浙江民间投资正在探索进入石油等能源的勘查开发等领域。在基础设施建设方面,显得更为突出,宁波杭州湾跨海大桥中有49%的股权是民间资本,金丽温、诸永等高速公路均为民企建设运营,浙江衢常铁路成为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条民资参建的铁路。而在金融服务领域,浙江民间投资直接组建和通过参股方式设立的银行也层出不穷,在全国处于领先地位。不仅投资领域超前,浙江民间投资的形式也是多种多样。既有独资、合资、合作、参股等不同的投资模式,也有BOTBOOTOT等产权经营权的转让形式,还有如发行债券和股票,股权受让的融资模式。

  此外,经过相关方面的分析可知,在投资主体构成方面看,目前浙江还在一定程度上优于其他省份,但是民间投资在发展后劲,进入新兴产业等方面已经落后于江苏等省份,今后我省民间投资的发展,尤其是推进转型发展,任重而道远。

  四、浙江民间投资转型面临的宏观背景及主要困难

  进入2011年,伴随着世界经济的持续低迷、复苏乏力,国内不断从紧的货币政策,外向型经济为主导的我省经济发展面临着更大的困难和挑战。从我省的现实情况看,推进民间投资优化调整,实现转型升级仍面临着一些突出的问题和困难。

  (一)现阶段浙江民间投资转型发展具有客观必然性

  1.在当前宏观背景下保持民间投资适度增长意义重大,民间投资理应成为拉动浙江经济增长和实现浙江经济发展方式有效转变的决定性力量。为应对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对我国实体经济造成的巨大冲击,我国政府果断推出以扩大投资尤其是政府投资为主要内容的经济政策平稳经济发展,取得明显成效。在经济遭遇困难时期,政府投资所解决的实际上是一个初始的投资启动问题,短期经济效应比较显著,后续投资必须由民间投资跟进,否则这种启动政策难以收到预期的理想效果。进入2011年,从国际环境看,目前世界经济增长的不确定性不断加大,复苏漫长曲折,外需不足是制约以外向型经济为主的我省经济发展及民间投资动力不足的关键因素。同时,由于竞争激烈,国内需求也很难替代出口不足。企业和个人对未来经济增长将进一步放慢形成了较强的预期,进而影响了民营企业和个人投资的积极性。目前,浙江经济再次面临较大的困难和挑战,民间投资理应成为拉动浙江经济增长和实现浙江经济发展方式有效转变的决定性力量。

  2.相关实证研究表明,尽管近些年资本投入在浙江经济发展中的贡献率有所下降,但长期超过50%的资本贡献率,仍表明目前投资在浙江经济增长各要素中仍然占据最重要的地位,是地区经济增长的主要引擎。也就是说,短期内浙江投资型经济的特征不会改变,尤其是在经济困难阶段,投资更是充当经济发展的第一重任。但是目前阶段,仅仅依靠投资的数量,已经不能实现浙江经济更好的发展。当务之急浙江经济要实现发展方式转变,投资的推动尤其是民间投资的转型升级变得必不可少。我们更要关注民间投资实现质的飞跃,即实现效率的提高和投资结构的不断优化发展,为实现浙江经济发展方式服务。

  3.浙江经济所处的发展阶段,迫切要求民间投资转型取得突破,推动产业结构的调整,从而促进发展方式的转变。目前,浙江经济又到了一个重要的发展关口。经济学理论认为,后金融危机时代,摆脱危机从来都是通过产业升级换代走出产能过剩的困扰,完成产业周期调整而重新开始新产业结构、新产品结构层次上的增长周期循环。不完成产业结构的调整,就可能走不出危机的阴影。以往,往往会更多地强调保增长,但在实现了持续高增长以后,调结构的问题变得更加突出。这意味着浙江原有的经济增长模式已经到了一定要进行调整的程度,也表明实现经济转型是刻不容缓。面对这样的重大目标,仅仅依靠国有经济来完成这样的重任,是根本不现实的。同时,浙江民营经济在取得了巨大的发展以后,也遇到了瓶颈。如在一些竞争性领域,普遍出现了产能过剩与效益不高的问题。民间投资也有迫切的转型的内在需求。在这种大背景下,政府要通过政策调整,让民营经济能够享受到真正意义上的国民待遇,释放民营经济的活力,实现民间投资的转型,推动产业结构的调整,从而促进发展方式的转变。这样即能够促进经济结构的调整,同时也能够为民间的闲置资金提供出路,实现双赢。

  (二)浙江民间投资转型面临的问题和困难

  在“新36条 ”及其配套实施细则推出一年后,成效还没有完全显现。尽管目前浙江民间投资增速比较高,但其中也存在着隐忧。

  1.实体经济部门缺乏良好的投资机会,民间投资意愿下降。浙江民营制造业企业大多位于世界乃至国内产业链的低端,难以延伸,投资领域难以拓展,而要进入投资回报率高的高新技术产业,又面临投入多、资源缺、难度大、周期长、风险高的困境。总体上说,浙江民间资本难以找到新的经济增长点,投资需求受到抑制。同时,由于民间投资主体获取资金难、总体实力不够强,应对市场风险的能力较弱,使得他们不能或者说不敢进入一些行业利润较高的行业进行投资。在这种情况下,对于我省广大中小微民营企业来说,由于实体经济部门缺乏良好的投资机会,投机成为其可选操作之一。实业资本与虚拟资本投资收益的巨大反差,导致近几年浙江民间资本倾向于追求短期化、投机化的投资活动,这样不可避免的削弱了民间投资。今年以来,萎靡不振的股市和销售不畅的楼市也使得部分民间资本出现缩水,反过来也削弱了新增固定资产投资的意愿和能力。

  2.民间投资完全进入国家产业目录还存在事实上的障碍。20105月《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发布,外界称为“新36条”,在政策层面为民间资本提供了广泛的投资领域。“新36条”进一步放宽民间资本进入的行业和领域,不单从行业的具体细则上规范了民间投资的准入和实施办法,而且还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以独资、合资、合作、联营、项目融资等各种方式,参与公益事业和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尽管国家政策为民间投资提供了广阔的舞台,但是,现实中民间投资的投资领域仍然受限制。如目前民间投资在富有投资前景的服务业投资领域还不够宽泛,民间投资在公益性事业的投资比重也还很低。但在这些具体政策的贯彻落实中,还存在着很多不尽如人意的地方。很多新的措施理论性强,可操作性较差,在执行过程中,存在着许多意想不到的偏差。

  3。力不够强,应对市场风险的的33333.民营企业融资能力较弱,民间投资转型升级面临很大的困难。目前我省金融体系尚不健全,民营企业投资缺乏有力的金融支持,其中中小型民营企业融资困难的状况尤为突出。尽管与全国其他省市相比,我省的金融改革和金融产品创新算是比较超前的,但是正式金融体系所提供的资金仍然远远不能满足民营企业的现实需求。一方面,民营企业仍然很难从银行筹措到足够的资金。另一方面,我国资本市场融资门槛较高,而我省民营企业普遍规模小,产业层次低,客观上加大了上市的难度,另外面对众多民营企业而言,由于资本市场的容量毕竟还极其有限,大多数民营企业是很难在资本市场中融得资金。由于中长期发展资金的匮乏,限制了民营企业投资结构的改善和实现企业的转型升级。

  此外,我省民间投资主体自身素质不高、投资环境的复杂性等诸多方面的问题影响着民间投资的健康发展,也不可避免的限制了民间投资实现产业结构优化、顺利实现转型升级。

  五、加快浙江民间投资转型的对策建议

  目前,浙江正处在经济转型升级的关键时期,我们既要看到启动民间投资转型面临巨大压力,也要知道推进民间投资结构调整客观必然性。我们必须紧扣“转型升级”这个主题,在更高起点上谋划和实施好民间投资发展,以更优的服务、更好的环境助推转型升级顺利进行。

  1.正确处理好国资、民资、外资三者发展关系,加大民间投资力度,促进协调共赢发展。目前投资仍然是拉动经济发展的最重要因素之一,以民间投资为主体的固定资产投资对于浙江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至关重要。民间投资转型的基础是必须保障民间投资良好的增长势头。如果浙江民间投资不能启动,投资结构不能转型升级,进而造成产业结构不能优化,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也就成了无米之炊。当前,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要正确处理好国资、民资、外资三者发展关系,促进协调共赢发展。尤其要对民间投资的发展给予更多的关注和支持,积极引导民资投入,切实解决影响民间投资的突出问题,着力提高民营经济的整体素质和竞争力,继续走在全国前列,实现产业升级和发展方式转变。

  2.继续做好“新36条”及配套措施的实施工作,切实拓宽民营企业投资的领域和方式。目前,随着“新36条”及其一系列政策措施的出台,在政策执行层面我国民营企业面临的投资领域准入的问题得到了一定程度的解决,从一年多的具体实施来看,要想仅仅靠这些还不能解决民营经济面临的各种困难,况且它的贯彻落实也不是件轻而易举的事情。面对这些政策措施具体贯彻落实中存在的问题,政府要以坚定的决心和勇气打破当前不合理的格局,不断建立和完善保护民间投资者利益的法律法规,逐步取消对于国有企业的补贴和“偏向”,坚决杜绝政府与国有企业既当“裁判员”、又做“运动员”的现象,使民营企业获得平等的待遇。在拓宽投资方式方面,我省民营企业可以广泛采取多种方式实现投资行为,实现企业发展和社会进步的“双赢”局面,当前比较可行的方式主要有:民营企业可以采取以合资、合作、联合、联营、参股、控股、集资、特许经营等方式参与基础设施和公益事业项目建设;民营企业还可以根据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以及现代服务产业的不同行业特点,采取符合市场经济惯例的投资方式,例如公开招标、特许经营、知识产权入股和产业投资基金等。

  3.要通过政府投资加强对民间投资的带动和引导,促进民间投资转型升级。目前,我省推进民间投资转型升级的关键举措就是加快创新发展。即鼓励民营企业加大研发投入、集聚创新资源、增加技术储备,培育更多的科技型、创新型企业。获取稳定收益是启动民间投资的根本动力,企业无利可图,投资就是一句空话。要改变目前产业结构状况,还须进一步引导民营企业加速转型升级,加大科技投入,让民间资本更多地流向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技术含量高、经济效益好的产业和项目。但是科技投入、自主创新等举措对于民间资本而言,也意味着风险的加大。要改变这种状况必须加大政府资金对相关企业和项目的支持力度,通过科技创新资金的投入,带动相应民间投资的跟进。通过扶持力度的不断加强,引导民营企业加快融入新兴产业发展。主动承接新一轮国际高端产业转移,在新一代电子信息、生物医药、新材料、智能仪器、装备机械等领域加大投入,积极实施一批科技含量高,资源消耗低,符合节能环保要求,竞争优势突出的新兴产业项目,推动浙江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4.进一步推动金融创新,拓宽民间资本进入中小企业渠道。通常说来,草根企业需要草根金融。在民营中小微企业融资难状况不可能在短期内得到根本扭转的宏观背景下,地方政府可从以下几个方面推进金融创新,建立能够适应民间投资发展需要的多层次金融体系。

  一是努力提高我省民间资本的组织化程度。据有关部门分析判断,目前我省民间资金约有数千亿之多。为了提高这部分资金的使用效率,缓解民营企业资金来源的匮乏,可以适度放宽民间资本组建区域性银行、投资公司、租赁公司、资产管理公司、基金等方面的市场准入管制。

  二是要制定并完善鼓励民间投资的信贷政策。国有商业银行应完善机构设置,增强服务意识,增加贷款种类和贷款抵押物种类,适当提高现有资产抵押率。

  三是构建民营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国家应尽快制定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制度, 设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基金, 建立中小企业信用评级、贷款担保和再担保机构, 建立起为民营企业服务的多种类型的信用担保体系。

  四是要建立多元化的资本市场融资机制。应该鼓励具备必要条件的民营企业运用发行债券和股票等多种手段进行直接融资,条件标准应与国有企业一视同仁,同时尝试建立符合我省实际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为民营企业提供多种融资形式。

为了促进我省民营企业投资的更快发展,实现转型升级的需要,我省政府部门还应在建立和完善法律法规体系,依法保证民营企业投资者权益,提高政府办事效率等方面下功夫,以提供更加适合民营企业投资的良好经济、社会环境,推动民间投资的转型升级。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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