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当前位置:首页 >> 服务中心 >> 商贸资讯
 
电子商务发展目标框架初定:2015年网络零售额占比超9%
 
  发布时间:2011年09月23日 09:00   信息来源:上海证券报
 

  到2015年网络零售额占社会消费9%以上

  商务部21日对《商务部 “十二五”电子商务发展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根据征求意见稿,目标到2015年,我国规模以上企业应用电子商务比率达80%以上;应用电子商务完成进出口贸易额占我国当年进出口贸易总额的10%以上;网络零售额相当于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9%以上。

  据商务部预计,未来五年电子商务交易额将保持年均20%以上的增长速度,2015年将达到12万亿元。

  完善政策支撑体系

  电子商务是网络化的新型经济活动,已经成为我国现代流通方式的重要组成部分。截至2011年6月30日,我国网民规模已达4.85亿,互联网普及率达36.2%。全社会电子商务应用意识不断增强,网络购物、网上支付和网上银行使用率分别为35.6%、31.6%和31%,用户规模分别达到1.73亿、1.53亿和1.5亿。2010年,我国电子商务交易额达4.5万亿元人民币。

  然而快速发展的电子商务行业却面临法律法规建设相对滞后,服务监管体系、信用体系、统计监测体系、产业投融资机制亟待建立等问题。

  为此,征求意见稿明确,要完善电子商务政策支撑体系。支持各地结合本地区电子商务发展实际制定财政、税收政策,吸引电子商务企业聚集发展。

  并且,要建立电子商务法规标准体系。针对电子商务交易、信用、物流、供应链协同、融资服务等环节,制订一批具有前瞻性、可行性、开放性、兼容性的法规、规范、标准,维护电子商务交易秩序,防范交易风险。

  征求意见稿还提到,要应用电子商务促进传统流通企业转型升级。鼓励国内大型商场、批发市场、连锁超市和专业市场建立电子商务平台,开展网上交易;引导支持网络零售平台向中小流通企业开放;鼓励电子商务平台开展城市旧货交易,向城市社区提供家政与日用消费品服务,促进社区便利消费与循环经济发展。

  根据征求意见稿,未来还将着力推动9大重点工程,包括电子商务示范工程、中小城市和中西部地区电子商务促进工程、传统流通企业电子商务应用工程、农村流通体系促进工程、电子商务信用体系建设工程等。

  鼓励发展第三方电商服务平台

  伴随着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电子商务平台服务、信用服务、电子支付、物流配送和电子认证等电子商务服务业持续快速发展。

  数据显示,2010年,我国电子商务信息、交易和技术服务企业已达2.5万家,第三方支付额已达1.01万亿元人民币,社会物流总额达到125.4万亿元人民币,全国规模以上快递服务企业业务量达23.4亿件,有效电子签名认证证书持有量超过1530万张。

  认识到电子商务服务业对电子商务发展的拉动作用,征求意见稿中特别提到,要引导鼓励中小企业应用第三方电子商务服务平台开拓国内外市场。鼓励第三方电子商务服务平台与有条件的省(区、市)建立区域性电子商务平台。鼓励各地结合产业发展特色,建设行业电子商务平台,扩大区域产业影响,带动产业集群发展。鼓励发展第三方移动电子商务服务平台建设。

 
<<上一页   下一页>>    
 
主办单位:浙江省商贸业联合会 邮编:310006
地址:杭州市延安路511号元通大厦1101、1102室 邮箱:smylhh@126.com
传真:0571-85069995 电话:0571-85062226 策划制作 合众软件
编号: 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