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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10日发布,赋予浙江重要示范改革任务,先行先试、作出示范,为全国推动共同富裕提供省域范例。
浙江省委召开十四届九次全体(扩大)会议,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浙江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意见》精神,系统研究部署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浙江省委书记袁家军接受了光明日报记者专访。
记者:近日中央出台《意见》,您认为对浙江意味着什么?
袁家军:在“十四五”开局、现代化新征程开启的历史性时刻,中央专门出台文件支持浙江建设示范区,这对浙江而言,是重大光荣使命,是前所未有的重大机遇。我们将坚决扛起政治责任,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要通过实践进一步丰富共同富裕的思想内涵,率先破解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让人民群众真切感受到共同富裕看得见、摸得着、真实可感,努力成为新时代全面展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重要窗口,为全国实现共同富裕先行探路。
记者:请问浙江贯彻落实《意见》精神的总体考虑是什么?
袁家军:我们将全面细化落实《意见》精神,制定实施方案,明确推进示范区建设的路线图、任务书。按照“每年有新突破、5年有大进展、15年基本建成”的安排,用3个五年规划时间压茬推进,争取不断形成阶段性标志性成果。
我们要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定不移推动高质量发展,进一步激发活力创新力竞争力,推动实现新的更大发展,夯实共同富裕的基础。要找准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重点、难点和关键点,着力抓好重大改革、重大抓手和重大政策,加快形成破竹之势。一是着力强化科技创新、打造全球数字变革高地,二是着力加快缩小地区差距、城乡差距、收入差距,三是着力推动人的全生命周期公共服务优质共享,四是着力打造精神文明高地,五是着力建设未来社区、乡村新社区等共同富裕现代化基本单元,六是着力一体推进法治浙江平安浙江建设。
记者:《意见》明确,要推动有利于共同富裕的体制机制不断取得突破,浙江在这方面有什么考虑?
袁家军:我们将坚持国家所需、浙江所能、群众所盼、未来所向,以数字化改革撬动共同富裕体制机制创新取得重大突破性成果。
记者:请问浙江将以什么样的理念和机制推进示范区建设?
袁家军:我们将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把党的政治优势和制度优势转化为推动示范区建设、广泛凝聚共识的强大动力和坚强保障。
我们将建立新型工作体系和推进机制。
四是建立民情通达机制,建立“问需于民、问计于民”长效机制,把人民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示范区建设好不好的重要标准,以群众评价、群众监督推动工作创新和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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