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我省商贸流通企业建立健全、有效运行并持续改进企业标准体系,通过骨干企业示范引领,促进商贸流通行业高质量发展,在浙江省商务厅、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支持和指导下,根据《浙江省商贸业联合会浙江省商贸流通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关于开展第一批浙江省商贸流通标准化良好行为示范企业创建活动的函》等文件精神,全省各地商贸流通企业积极开展了标准化良好行为示范企业创建工作。经企业申报、省级商协会初审、专家审核,全省共有22家企业入围第一批浙江省商贸流通标准化良好行为示范企业名单。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12月11日至12月17日。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被公示企业如有意见,可通过书面形式向浙江省商贸业联合会、浙江省商贸流通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反映,单位反映请盖公章,个人反映请署实名。
联系人:陈媚媚,电话:0571-85062226
附件:第一批浙江省商贸流通标准化良好行为示范企业名单
浙江省商贸业联合会
浙江省商贸流通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2020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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