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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商务厅下发《关于做好2018年消费促进工作的意见》助力消费成为浙江经济发展新引擎
 
  发布时间:2018年06月26日 09:51   
 

根据省委省政府和商务部统一部署,结合“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浙江“两个高水平”建设目标,浙江省商务厅下发《关于做好2018年消费促进工作的意见》。


指导

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按照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和全省商务工作会议统一部署,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聚焦新时代主要矛盾变化,以内贸流通创新推动供给侧改革为主线,围绕消费大省和流通强省建设目标,推动实施《浙江省批零业改造提升行动计划(2018-2022年)》,着力构建多元普惠的消费促进体系,进一步完善促进消费的体制机制,培育和壮大消费热点,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推动消费成为浙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新引擎,更好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


主要

目标

总体规模稳步增长

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6500亿元左右,增速9%左右;网络零售额16000亿元,增长20%以上。进一步增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

城乡消费更趋均衡

农村消费基础设施及农村电商进一步完善普及,农村市场消费增幅12%以上,高出城镇消费增幅不少于1.5个百分点,占社零比重提高0.1个百分点。

消费设施提档升级

推动战略性新兴市场建设,商业综合体服务功能明显提升;推进新零售和智慧商店发展,建成一批邻里中心(街区);加快23个城市省级批零业改造提升试点,推广一批典型企业和创新发展模式经验。

供给结构不断优化

品质化、个性化、差异化商品供给不断丰富,绿色、智能、中高端商品销售增长明显。培育一批行业领先的出口品牌企业,发展中华老字号、浙江老字号470家,建设一批跨境电商O2O体验店。

机制措施更加健全

推动11个设区市和50%以上县级城市建立政府层面消费促进工作部门协调机制,定期召开扩消费形势分析或消费工作推进会。进一步建立完善消费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全面推进消费指数编制。

促销活动取得实效

精心组织浙江金秋购物节、消费促进月等系列活动,培育一批地方性促消费平台,累计发动商贸企业50000家,举办品牌消费展会和重点促消费活动500场以上。探索培育一批中高端消费集聚平台。


主要

任务

优化消费供给结构,促进供需有效匹配


◆ 丰富品质浙货供给。加快批发零售业改造提升;加大网上品质浙货精品馆培育力度;加强老字号传承和保护;鼓励知名流通企业向现代供应链企业发展。


◆ 扩大优势商品进口。加快发展跨境电商;加快推进杭州跨贸小镇建设;发挥各地商品交易市场优势,因地制宜举办进口商品博览会,积极组织参加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


◆ 提升消费设施供给。加快实体零售转型创新,鼓励发展体验式消费;打造智慧商圈;培育发展消费体验师队伍。


做强消费促进平台,更好释放消费潜能


◆ 做实促销活动载体。办好消费促进月浙江活动、金秋购物节等展销活动,培育“四个一批”(一批消费研究团队、一批消费促进平台、一批促销骨干企业、一批品质消费商品)消费促进工程;鼓励市县(区)举办特色农产品对接会、推介会和采购会,提升发展乡村传统庙会;发展“月光经济”,打造品质夜市。


◆ 搭建进口商品营销网络。对接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构建中高端进口商品和服务营销网络;加强进口商品市场和进口主体培育,扩大进口商品品类,发展国内市场分销和境外转口贸易。


◆ 打造中高端消费集聚平台。支持杭州、宁波等中心城市开展国际(国家)消费中心城市建设试点;推动传统商圈提档升级,扩大商圈对街区的辐射效应;探索培育时尚产业示范区试点。


完善现代流通体系,

促进消费均衡充分发展



◆  健全城乡消费网络。优化城乡商业网点布局,完善便民消费设施供给;培育一批特色商业街;开展现代商贸特色镇建设试点。


◆ 降低流通环节成本。加快物流信息化、标准化、社会化发展,提升流通环节效率;加快推进供应链创新,出台推进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相关政策措施;积极推进宁波国家级供应链体系建设,探索开展省级试点。


◆ 加强流通主体培育。健全培育机制,培育省重点流通企业;支持打造供应链商业生态圈;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发展 “小而精”企业。


培育壮大消费热点,推动消费提质升级


◆ 推动传统消费升级。鼓励汽车流通+互联网、汽车金融等模式创新和跨行业融合发展;活跃二手车市场。


◆ 鼓励引导绿色消费。扩大绿色商品采购和销售,推行绿色包装和绿色物流;加强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促进二手商品流通。


◆ 提升大众服务消费。推动居民生活服务网络平台发展,培育生活性服务业品牌连锁企业;推动中央厨房标准化建设,培育百姓放心消费的餐饮连锁企业;提升家政服务企业规模化、信息化、规范化水平;发展“银发经济”,推进商旅文体医养有效融合。


加快线上线下融合,

扩大网络消费先发优势



◆ 丰富消费模式业态。创新O2O模式,鼓励设立新零售体验店;推进各类业态融合,加快“商品+服务”转型;创新发展预定制网络消费,探索发展在线定制、网络预售、众筹团购等个性化、定制化消费模式。


◆ 开辟农村电商新径。开展农产品地标品牌保护计划;通过供应链升级提高农产品上行效率;组织区域性特色农产品资源对接会;完善传统乡村小店供应链体系。


◆ 培育服务业电商发展。引导重点培育的服务业电商平台加快全省业务拓展步伐;培育一批本土重点服务业电商平台;加大力度引进省外知名电商服务平台。


坚持标本兼治,营造消费安全新环境


◆ 加强促销法规落地。加大法规、规章、标准宣贯;简化促销审批手续;探索建立流通追溯体系。


◆ 加大市场整治力度。完善消费市场监管网络体系;坚持日常监管与专项整治并举;持续开展“云剑”系列专项行动。


◆ 推进信用体系建设。推进浙江商务领域“之江信用”平台建设;完善基于消费者交易评价和社会公众综合评价的企业信用评价机制;继续实行商务领域企业红黑名单制度。


保障

措施

措施一

组织领导机制

在省流通与消费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建立政府推动、部门协同、行业联动、企业主动的消费促进工作机制。指导有条件的乡镇(街道)建立适合当地实际的促消费工作机制。


措施二

政策保障机制

建立与经济增长贡献程度相匹配的消费促进财政投入机制;探索建立政府促消费专项资金;用好年度会展促销资金;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


措施三

工作推进机制

进一步加大省市县、政府与企业促消费工作交流力度;常态化组织各类促消费工作调研;加强对促消费先进单位、个人的宣传和典型经验推广。


措施四

信息保障机制

推进建设全口径消费统计制度;扩大优化统计监测样本队伍;科学编制消费指数。


措施五

考核评价机制

继续推进商务部“加快内贸流通创新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扩大消费专项行动督查”活动;将促消费工作纳入当地政府年度重大目标考核范围;每年开展对市县消费促进工作专项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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