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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委等十部门联合印发 《关于培育发展标准化服务业的指导意见》
 
  发布时间:2018年03月16日 11:22   
 


日前,国家标准委等十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培育发展标准化服务业的指导意见》。


十部门包括

国家标准委、发改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工商总局、国家统计局、国家知识产权局


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新发展理念,以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为先导,以深化标准化管理体制机制改革为动力,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完善标准化服务业市场机制,壮大市场主体,拓展服务边界,营造政策环境,推动标准化服务业市场化、专业化、规范化、国际化发展,提高标准有效供给水平,加快形成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标准体系,助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培育新动能,引领新发展,催生新效益。


发展目标

到2020年,健全的标准化服务体系、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和完善的监管机制基本形成,标准化服务业成为科技服务业最具活力的领成之一,“标准化+”效应进一步显现,标准化服条与经产社会发展深度融合,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率明显提高。

  • 全链条的标准化服务模式进一步完善,标准化服务产业生态较为丰富,基本满足各类经济社会需求;

  • 建设一批标准化服务业试点示范机构和集群,标准化服务机构逐步向多元化、规模化、集团化、国际化发展;

  • 标准化服务业从业人员数量和服务能力大幅提高,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高端人才队伍基本形成;

  • 标准化服务业规模和产业增加值占科技服务业的比重明显提高。


发展导向

市场化。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激发全社会对标准化服务的需求,培育一批充分竞争、市场化运作的标准化服务机构,促进标准化服务机构做大做强。


专业化。培育标准化服务细分市场,深化标准化服务业行业分工与协作,构建全链条标准化服务体系,打造一批专业化标准化服务机构。


规范化。建立标准化服务业市场管理机制,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加强行业自律,完善社会监督,促进标准化服务业规范化发展。


国际化。加强与发达回家和国际组织的交流和对接,积极借鉴吸收国际先进经验,推动我国标准“走出去”,提升“中国标准”国际影响力和贡献值,服务我国企业“走出去”。


重点任务

1、培育标准化服务业主体


激发公益性标准化研究机构生机与活力,依托部分综合实力较强的标准化研究机构,打造一批创新引领、国家倚重、社会信任的高端标准化智库。支持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单位提供标准化服务,鼓励相关学会、协会、商会等社会团体提供标准化服务。


鼓励军口专业标准化技术机构与民口标准化技术机构加强合作,为军民通用领域提供标准化服务。培育一批以提供标准化服务为核心业务的专业咨询机构,引导相关咨询公司提高标准化服务能力。鼓励具备条件的大企业将内部标准化服务机构独立运营,面向市场提供服务。培育一批市场化的标准化服务事务所,开展专业化标准化服务。鼓励标准化服务机构整合上下游资源,组建标准化服务产业联盟。


2、完善标准化服务生态体系


引导标准化服务机构整合资源,打造覆盖标准化战略咨询、标准技术内容和编制方法咨询、技术指标比对、标准符合性测试、标准实施咨询、标准实施评价、标准化管理流程再造等内容的服务体系。鼓励标准化服务机构利用现代技术,创新服务模式,开展标准数据挖据与加工利用,构建便捷、安全、高效的标准数字化服务体系。开发标准研制与实施工具,推广智能化标准服务。推进“互除引导线上线下联动服务。充分利用各类标准化信息资源,推动标准信息公开,实现标准化数据互通共事,全面提升标准化信息服务能力。


3、鼓励标准化服务业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


推进标准化与科技创新融合,依托现有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探索标准化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有效途径。加快标准资源服务平台与科研项目管理平台对接,为科技计划项目承担单位提供标准化服务。推进标准与品牌融合,鼓励标准化服务机构针对本地区主导产业和特色产业,研制先进标准,开展标准先进性评价,打造标准品牌。探索标准化与计量、检验检测、认证认可等质量基础要素的深度融合,面向重点领域推进质量技术基础“一站式”服务。


探索标准化与融资增信、资产担保、金融租赁、政府采购结合的路径,充分发挥标准价值,促进技术与资本融合。


4、营造标准化服务业良好市场环境


健全标准化服务业法律法规、标准、信用等制度体系,营造标准化服务业良好市场环境加强标准化服务业市场监管,探索建立事中、事后监管机制。制定标准化服务能力评估、服务质量评价等相关标准,建立标准化服务行为规范和工作指引,完善标准化服务业市场规则。开展标准化服务人员和机构信用体系建设,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推动利益相关方、第三方机构等开展独立的标准化服务评价,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


5、开展标准化服务业试点示范


鼓励一批发展基础好、创新能力强的标准化服务机构和区域,围绕标准化服务全链条培育、标准化服务跨界融合新模式培育、标准化服务事务所培育,以及面向中小微企业的标准化服务等内容,开展标准化服务业试点示范,打造一批典型标准化服务机构,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通过试点示范引导建立标准化服务业新兴业态,总结提炼培育标准化服务业发展的相关经验,适时在全国范围推广。


6、推动标准化服务业国际化发展


支撑我国“走出去”战略的深入实施,面向“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东盟十国”等重点贸易国家,深化重点贸易领域标准化研究,提升标准化服务国际贸易能力。加强与国际知名机构的合作,引进先进的服务理念、技术工具、运营模式,充分利用国内国外两个市场、两种资源,不断提高我国标准化服务业发展水平。


附件: 国家标准委等十部门关于培育发展标准化服务业的指导意见.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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