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进一步认真贯彻落实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2017年新修订),细致解读有关新增的消保精神,海宁市商贸业联合会举办了政策研讨会,海宁市华联大厦、银泰城、海港连锁超市、美容美发业等33家相关会员单位参加了研讨会。

《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于今年5月1日起施行,主要针对百姓现实生活中发生消费纠纷较多的环节,用法律的形式加以规范、明确、细化,内容涉及预付卡消费、快递服务、医疗美容等方面。为进一步加强企业对新修订消保法的知晓理解和掌握,在保护消费者的同时也保护好自己。为此,会上印发了《浙版新消法来了,它将如何影响你的生活等》、《单用途预付卡资料汇编》等100多份宣传资料,并邀请了海宁市商务局商贸运行科叶芬炉科长和海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消保委张立秘书长,两位领导到会就新修订的消保法中关于商业预付卡的使用进行了详细的解读,并和与会者就预付卡的有关政策进行了互动和研讨,给经营者上了一堂及时实效的一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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