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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管理办法正式实施 二手车市场消费潜力将被释放
 
  发布时间:2017年07月18日 14:27   
 

商务部发布的2017年1号令《汽车销售管理办法》于7月1日起正式施行,同时废止2005年发布的《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据了解,与旧规范相比,去掉“品牌”二字的新规范有了较大幅度的修改,在打破销售垄断方面进行了改革。新《办法》降低了汽车销售公司的门槛,三、四线城市的消费者将拥有更多品牌与服务的选择,这会满足三、四线城市对汽车日益增长的需求,引导车辆更新换代频率,在促进新车及二手车消费层面将起到积极的作用。

据悉,新规最大特点之一是从根本上打破了汽车销售品牌授权单一体制。新《办法》提出,国家鼓励发展共享型、节约型、社会化的汽车销售和售后服务网络,鼓励经销商开展多品牌经营,不同汽车品牌企业可以共建共享销售网络和售后服务体系。

这意味着,消费者将根据需要自由选择购买汽车的方式、选择服务网点。“不再需要凡事必去4S店,哪里方便、哪里实惠、哪里服务好就去哪里,这将从实质上使消费更加方便、更加实惠,消费体验将获得大幅提升。”商务部市场建设司政策处处长肖荣臣说。

“管理办法不再强制性要求品牌授权,实行授权和非授权两种模式并行,这就为打破品牌垄断、实现充分市场竞争、创新流通模式创造了条件。”商务部市场建设司副巡视员胡剑萍说,今后汽车超市、汽车卖场、汽车电商等也将会成为新的汽车销售形式。

新规的另一大特点是体现了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尤其是选择权和知情权的保护。《办法》中第十条规定:“应明示产品价格和各项服务收费标准,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销售或收取额外费用。”

这里面将二手车消费担忧的几个问题:车辆交易信用、售车风险、购车风险、车辆价值感知和理解,让平台承担了消费风险,如果执行顺利,将有助于打消消费者的担忧,增强消费信心。

来自中国汽车流通协会(以下简称流通协会)的数据显示,4月,全国二手车交易量为101.87万辆,同比增长18.27%;前4个月的交易总量为381万辆,同比增长21%,累计交易额为2510.49亿元,同比增长41.37%。

“目前,我国二手车正处于快速发展阶段,但二手车电商发展尚不成熟,处于初级阶段,电商平台通过‘烧钱’打‘广告战’等方式换取市场份额不是长久之计;二手车作为非标产品,质量参差不齐,电商平台若想提高自身品牌的渗透率,将流量切实转化成销量,服务能力建设至关重要。”流通协会副秘书长罗磊表示。

可以预计,未来二手车整体利好会越来越多地被释放出来,随着整个交易量的增加,无论是二手车车商、二手车交易平台,都会越来越完善,整个中国车市也会越来越健康,我们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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