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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党支部标准化建设管理办法》等6项工作管理办法正式印发实施
 
  发布时间:2017年02月21日 16:27   信息来源:国家标准查询网
 

《基层党支部标准化建设管理办法》等6项工作管理办法正式印发实施

   近日,南方电网公司组织制定了《基层党支部标准化建设管理办法》等6项工作管理办法,并正式印发实施。这将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基层党支部管理,切实提高基层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    

   6项工作管理办法包括《基层党支部标准化建设管理办法》《党员责任区管理办法》《党员示范岗管理办法》《先锋班站及先锋工作室管理办法》《党员服务队管理办法》《党员突击队管理办法》。    

   据了解,公司制定这些管理办法,旨在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历次全会精神,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推进公司系统标杆党支部、先锋班站及先锋工作室、党员责任区、党员示范岗、党员服务队、党员突击队的建设,促进公司系统基层党支部和党员更好地发挥作用。    

其中,支部标准化建设内容包括自身建设好、组织管理好、思想引领好、纪律执行好、群团工作好、发挥作用好等6个方面。同时,如本支部在党建工作、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企业文化建设、团青等方面成绩突出,受到各级党委、政府或有关部门表彰的,可以进行加分。如集体获省部级荣誉的,每项加1分;个人获省部级荣誉的,每项加0.5;集体获全国级荣誉的,每项加2分,个人获全国级荣誉的,每人加1分,等。    

   根据《基层党支部标准化建设管理办法》,如党支部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将实施一票否决:支部党员发生违法违纪、违反公司制度规定行为受到处分的,支部所在单位员工发生重大违法案件的;支部所在单位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或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支部所在单位发生党风廉政事件,造成恶劣影响的;因工作不力,支部所在单位出现严重问题或其他重大问题、发生重大舆情事件,造成不良影响的;支部所在单位员工队伍不稳定,发生群体上访或越级上访事件的。发生以上情形被一票否决的党支部将取消两年内评定资格,并根据情节严重程度,由南方电网公司党组或分、子公司党组(党委)研究确定是否予以撤销以往授予的标杆党支部称号。    6项制度的实施,将有力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断规范和加强公司系统各级党支部管理,切实提高基层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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