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境外自办类货物贸易展
备注:加*展会只给予展位费70%的支持。
二、境外重点类货物贸易展
三、服务贸易展
四、境内国际性展会
备注:加*展会,参照重点类货物贸易展给予支持。中国义乌小商品博览会由各市县在省级商务促进财政专项的切块资金中予以支持。
五、商贸流通展会(视情况给予支持)
六、境外工程技术合作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