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杭州9月4日电 今天下午,浙江省工商局召开了贯彻实施《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新闻发布会。记者从会上得知,浙江将在10月1日起,向社会开通已高度开放的全省统一的企业信息公示平台,接收企业年度报告。
此举意味着施行30余年的企业年检制将废止,企业将自主网上报送年度报告。
自今年2月7日国务院批准发布《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以来,市场活力迸发,民间创业热情高涨。到今年8月底,全省共有各类市场主体总量突破400万户。
为维护市场秩序,进一步强化市场主体责任,促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严格的监管制度,《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于8月23日正式公布,自今年10月1日起施行。作为配套制度,国家工商总局制定下发了《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企业公示信息抽查暂行办法》、《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暂行规定》等五个规章也将同时实施。
会上,浙江省工商局局长裘东耀解释了《条例》的主要六方面内容。
一、 所有企业的自主公示信息及各层级政府的行政许可和执法处罚信息均向社会公示
根据条例,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其在履行职责过程中产生的注册登记、备案信息,动产抵押登记信息、行政处罚信息等企业信息。
截止8月30日,系统共收录全省256.3万户企业(包括在册企业和注吊销企业)的登记备案信息,共接受公众查询443万余次,在全国各省公示系统访问排名中位居前五。10月1日以后,全省近400万市场主体的信息将通过信息公示平台向社会开放。
二、 废止年检,启动企业网上年度报告制度
根据条例,企业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互联网网上申报方式,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内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送上一年度的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
由于受《条例》出台时间的影响,2013年度的企业年度报告报送时间为2014年10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2014年度的企业年度报告按法定时间,即1月1日至6月30日。
企业年度报告内容包括企业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企业开业、歇业、清算等存续状态信息,企业投资设立企业、购买股权信息等。年度报告需要覆盖的内容还包括企业从业人数、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对外提供保证担保、所有者权益合计、营业总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纳税总额信息。这一类信息是否向社会公示由企业决定。
三、 对企业公示和年报信息将开展随机抽查监督
为了保证企业信息的真实、准确,根据条例规定,工商部门将根据企业注册号等随机摇号,组织对企业公示信息的情况进行抽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现企业公示的信息虚假的,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举报。接到举报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接到举报材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进行核查处理,并将处理情况书面告知举报人。
四、 违规企业被打上“经营异常”标签
针对未按规定期限公示年度报告或公示信息隐瞒弄虚作假等情形,条例规定,此类企业将由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根据条例,满3年未按规定履行公示义务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被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3年内不得担任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五、 对违规企业各政府部门联动信用约束
条例明确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健全信用约束机制,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称号等工作中,将企业信息作为重要考量因素,对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企业依法予以限制或者禁入。
六、 对失信企业开辟信用修复通道
企业可以对自行公示的信息纠错,所修改的前后内容需同时公示;对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自列入之日起3年内消失的,可以申请恢复正常记载状态;企业自被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之日起满5年未再发生相关违法违规情形的,由工商部门移出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裘耀东还强调,《条例》的实施并不代表监管比以前松了。“宽进严管”的工商登记制度把原本的“政府一家管”的方式改为“社会共同管”。 他说:“从前只有政府一只眼睛盯着企业,现在有社会上千千万万只眼睛盯着企业”。同时,通过公示企业信息的方式把原本的惩罚模式由“罚钱”改为“罚信誉”,对企业的形象和运营影响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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