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当前位置:首页 >> 服务中心 >> 商贸资讯
 
发改委:奢侈品可能纳入消费税征收范围
 
  发布时间:2013年05月27日 08:58   信息来源:网易财经
 

近日,国务院批准发展改革委《关于2013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发改委有关负责人就2013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意见答记者问。

发改委称合理调整消费税征收范围和税率,奢侈品和环保有关的消费品可能会纳入消费税征收范围,部分产品的税率或降低。

《意见》称要扩大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范围,在全国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改增试点,择机将铁路运输和邮电通信等行业纳入试点范围。合理调整消费税征收范围和税率,将部分严重污染环境、过度消耗资源的产品等纳入征税范围。扩大个人住房房产税改革试点范围。

 
<<上一页   下一页>>    
 
主办单位:浙江省商贸业联合会 邮编:310006
地址:杭州市延安路511号元通大厦1101、1102室 邮箱:smylhh@126.com
传真:0571-85069995 电话:0571-85062226 策划制作 合众软件
编号: 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