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商务部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表扬2012年药品流通行业统计工作开展较好的单位的通报》(商办秩函﹝2013﹞93号),我省18家药品流通行业统计填报单位受到商务部通报表扬。
药品流通行业统计工作是全面掌握药品流通企业情况,为政策制定提供数据支撑的基础性工作。上述18家单位克服药品流通填报过程中系统不完善、填报数据较繁琐等困难,认真组织专人进行填报,填报责任人认真负责,填报及时,保证了较高的填报率,为全国和我省药品流通行业统计提供了良好的数据支撑,受到商务部的通报表扬。
通报表扬单位名单(排名不分先后):奉化市医药药材有限公司、海尔施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凯仑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回音必集团有限公司、宁波新城医药有限公司、宁波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宝瑞医药有限公司、浙江大德药业集团浙江医药公司、浙江大生医药有限公司、浙江鼎盛医药有限公司、浙江华通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嘉信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医药工业有限公司、浙江省余姚市医药药材有限公司、浙江来益医药有限公司(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浙江英特药业有限责任公司、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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