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内容。近年来,以“开放式决策”为代表的民主决策模式在各地蓬勃开展,并逐渐成为政府决策的主要形式。
“干不干让百姓定,干什么让百姓选,怎么干让百姓提,干得好与坏让百姓评”,2007年起,杭州市政府按照“民主促民生”的要求,实施“让民意领跑政府”的“开放式决策”。5年来,市委市政府重要决策从出台、执行到考评整改,都邀请市民参与并开展监督,公开、透明、参与和互动的决策方式引起了各界的关注和好评。
近日,我们专访了参与“开放式决策”相关工作的杭州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政府办公厅主任许保水,对这项工作进行解读。
老百姓有权知道政府在做什么
问:杭州市当时采取“开放式决策”的初衷是什么?
答:“开放式决策”是指市政府就公共服务和公共管理决策事项,全过程向市民与媒体开放,并依法组织公众有序参与的决策制度。采取这项制度的初衷,我们认为是“老百姓有权知道政府在做什么”。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群众政治参与热情不断提高。近年来,市信访局接收的信访件中属于建议类信访量占20%以上。而事实也证明,群众的这些建议往往能使政府的决策更顺利贯彻。因此,群众参与政府决策、政府实行开放式决策,这是时代发展的必然要求。
杭州有高度发达的网络系统,政府利用信息技术推进决策的开放,不仅能使政府与民众的交流更为畅通、便捷,有利于加强政府决策的群众基础,也可以突破市民参与公共事务管理成本过高的难题,符合信息社会对政府决策的开放要求。
特点是“公开、透明、参与、互动”
问:“开放式决策”的具体操作过程如何?
答:“开放式决策”主要特点是“公开、透明、参与、互动”。在具体的操作过程中,“开放”的理念贯穿于政府决策的全过程。
首先,决策前要广泛征求意见。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依照规定程序向市人民建议征集办公室提出决策建议。政府部门在决策调研过程中,通过多种方式征求公众和专家意见,制定决策草案。
其次,在决策中扩大参与互动。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决策事关民生等重大议题,除依法不得公开或不宜公开的事项外均进行视频直播,同时,不仅邀请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与专家参加,市民也可通过报名抽选参加或通过互联网、短信参与决策。决策事项承办单位一般在市政府常务会议后3个工作日内对市民意见通过网站作在线答复,并适时对重大决策执行进行评估。
开放是一剂良药
问:“开放式决策”实施以来的效果如何?
答:公开是一剂良药。“开放式决策”实施5年多来,一方面保障了群众知情权、扩大了群众参与权和表达权、落实了群众监督权,另一方面也提高了政府的公信力和群众的满意度。
以往政府决策中,一般民众很难走近决策层面,更少有机会通过“正式官方途径”表达意愿。“开放式决策”使市民有机会与参加市政府常务会议的政府官员一起,面对面地就大家关心的民生问题平等展开交流讨论,充分直接地表达意见和诉求。2007年至今,市政府共邀请351位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市民与专家列席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112项决策事项,43.3万人(次)点击网站参与。从2008年到2012年,《政府工作报告(征求意见稿)》通过在网上公示共收到各类意见1718件次,其中358条意见被吸收采纳,有的被直接写进政府工作报告。
由于全程公开,“开放式决策”还形成了市民对市各职能部门的有效监督,使市民对政府的满意度不断提高。据杭州市监察局统计,在2007年全面实施开放式决策后,2008年行政效能投诉比上年下降11.9%。另据社会调查,2011年市民对政府解决办事难、看病难、行路停车难等民生问题的满意度比上年提高1.76个百分点。
推动决策贴近民意、符合民意
问:这项制度对于我国民主政治发展具有怎样的启示意义?
答:作为一项新制度,“开放式决策”的创新性体现在四个方面:第一,创新了政务公开的内容,使政务公开从事后公开变为决策全过程公开,扩大了政府决策开放度。第二,创新了民主参与的主体,从过去的精英决策转变为公众参与式决策。第三,创新了社会监督方式。以“开放”引入行政体系外的公民制约,监督政府制定出台公平合理的公共政策,形成了阻断部门利益膨胀的防火墙。第四,制度保障的创新。制定开放式决策会议会务工作实施细则、决策事项公示和听证、程序规定等,健全开放式决策的制度保障,这在全国也是领先的。
事实证明,“开放式决策”是适应信息社会、网络社会对执政方式新要求的创新举措。它开拓出了一条普通市民了解并参与政府决策的实实在在的渠道,有了市民的积极参与,政府决策和施政将会更贴近民意、符合民意。因此,这不仅是实施“阳光行政”的重要举措,也是一项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促进并改善城市治理的重要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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