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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加大粮食产销政策扶持力度 早稻加补贴 麦子入保险
 
  发布时间:2012年03月28日 10:59   信息来源:浙江日报
 

阳春三月,农民开始在田间忙活了。这几天,衢州龙游傅献军、金华陈建新等不少种粮大户纷纷致电探问浙江省今年粮食新政。

记者3月27日在全省粮食工作会议上获悉,今年浙江省提高了部分补贴标准,进一步加大粮食产销的政策扶持力度,让翘首期盼的粮农吃了颗“定心丸”。

据了解,省财政提高了对按订单交售省级储备早稻谷种粮农户的奖励标准,其中包括订单交售水稻种子:种粮大户、粮食专业合作社社员按订单每交售50公斤早稻谷的奖励,由25元提高到30元;交售订单水稻种子的制种基地农户,每交售50公斤水稻种子的奖励,也从25元提高到30元,两者每亩的最高奖励均为240元。其他农户按订单每交售50公斤早稻谷的奖励,由15元提高到20元,每亩最高奖励160元。

对陈建新这样平均亩产超400公斤的种粮大户来说,相当于每亩增加了40元。陈建新算了算,今年他承包2600多亩早稻田能增加10万元左右的补贴,对付今年上涨的种粮成本,就轻松一些了。

记者了解到,今年粮食新政将小麦和大麦纳入政策性保险范围。种植面积10亩及以上的种植大户可单独投保;种植面积不足10亩的农户可通过专业合作组织或以村、乡镇(街道)为单位,列明细清单,以统保方式参加保险。保险责任为暴雨、洪水(政府行蓄洪除外)、内涝、风灾、雹灾、雪灾、冻灾和赤霉病等。保险金额为每亩300元,相应保费为每亩22.5元,其中各级财政给予93%的保费补助。水稻政策性保险继续实行,保险金额为每亩200元或400元,相应保费为每亩15元或30元,其中各级财政给予93%的保费补助。

补贴农机具种类也有了进一步扩大,还加大了调运东北地区新产粳稻(粳米)费用的补贴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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