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12年全国消费促进月浙江活动的各项准备工作,省商务厅在下发了实施方案的基础上,于3月20日在杭州市召开了消费促进月活动筹备工作协调会。
会议对消费促进月浙江活动作了整体安排,并对各市如何配合提出具体要求;杭州、宁波、嘉兴、金华、舟山市商务局(贸易局)和浙江淘宝网络有限公司汇报了消费促进月活动的筹备情况;厅各相关处室介绍了与商务部相关司局的联系情况及工作建议;省商联会就如何配合消费促进月活动的工作作了汇报。
会议要求,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明确分工,成立活动办公室,统一协调,精心策划,细化方案,周密组织,科学实施,务求实效。二是强化监督管理。规范促销行为,禁止虚假促销,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对各类促销活动要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制定应急预案,严防哄抢、踩踏等恶性事故发生。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假冒伪劣、以次充好等行为。三是做好宣传工作。活动场所要使用商务部确定的统一口号和标识,便于消费者识别和监督,营造商务领域统一行动促消费的强大声势和良好氛围。要借助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广泛发布当地各类促消费活动的内容、参与企业、优惠方式、商品和服务等信息,吸引更多的消费者参与活动,扩大影响力和成效。四是及时上报情况。及时收集各项活动的动态、典型材料、经验总结和活动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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