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当前位置:首页 >> 服务中心 >> 商贸资讯
 
宁波3月起公布PM2.5 宁波5年内将投入100亿元进行颗粒物污染整治
 
  发布时间:2012年02月23日 13:54   信息来源:钱江晚报
 

PM2.5颗粒物,是指空气动力学粒径小于2.5微米的颗粒物,通常叫细颗粒物。它会对人体健康产生有害影响,导致居民循环系统和呼吸系统发病率。

昨天(2月22日),记者获悉,浙江省环保厅的相关负责人在有关会议上透露了浙江监测、公布PM2.5数据的时间表。今年3月底前,包括宁波在内的环杭州湾地区5个城市,将从3月起率先公布空气中PM2.5含量的当日平均值。

这份时间表,领先国内其他省级区域。而且每天的数据,都可以在环保网站上查到。

宁波大气监测网络国内领先

“宁波将按照全省统一部署,及时公布PM2.5相关监测数据。” 昨天,宁波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宁波已经建立了国内领先的大气环境监控网络。

这位负责人介绍, 2001年开始,宁波就建设了大气环境自动监测站。截至2010年底,全市共建成大气自动监测站24个,具体监测项目为常规三项指标(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和可吸入颗粒物PM10)。

2009年7月,宁波成为国家环保部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征求意见稿)》评价监测(环境空气11项全分析)的6个试点城市之一,2010年再次成为全国26个试点城市之一,还是浙江省唯一的试点城市。

按照国家环保部的要求,宁波已初步建立了PM2.5监测网络,开展了相关研究性监测工作。下一步,将根据浙江省大气复合污染立体监测网络工程项目建设要求升级改造宁波市现有的环境空气自动站,进一步完善PM2.5监测网络。

根据监测,今年2月至今,宁波只有2月12日一天的空气质量为轻微污染,主要污染物均为可吸入颗粒物。此外,空气质量为优的天数为4天,其余均为良好天气。

监测数据可在环保网站查询

PM2.5究竟如何公布,公布在哪里呢?

记者了解到,和空气质量日报和预报一样,宁波市的PM2.5数据,在浙江省环保厅门户网站,和宁波环保局门户网站上,均可查询。

PM2.5数据公布后,对城市空气质量的评价将分两步走:

第一步,仅单纯公布每天空气中的PM2.5浓度,并告知当前国家拟定的城市空气PM2.5浓度达标标准为0.075毫克每立方米。

第二步,待国家新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颁布后,PM2.5数据也将成为城市空气质量评价指标。同时成为评判空气质量新指标的不光有PM2.5,臭氧、一氧化碳等,原有的二氧化硫、可吸入颗粒物等污染物浓度标准,也可能变得更加严格。

5年100亿投入颗粒物污染防治

将PM2.5纳入监测,不等于直接改善空气质量。宁波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关键还是减排。“只有排放少了,污染物浓度降低了,空气质量状况才能真正得到改善。”

近年来,宁波的多项清洁空气行动正在推进中。

“十一五”期间,宁波已投入30亿元,对所有大型电厂和热电厂的燃煤机组实施了脱硫工程。自2009年起,又先后关停了多家热电联产企业,拆除了20多万千瓦的燃煤机组。去年已划定了560平方公里的中心城区禁燃区,逐步淘汰燃煤锅炉,使用清洁能源替代。

目前,宁波正在大力推行机动车“油改气”、淘汰老旧汽车及黄标车辆,加油站实施油气回收、强化扬尘污染防治以及开展重点区域、行业和企业的废气治理等多方面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值得注意的是,“十二五”宁波生态文明建设过程中,清洁空气行动的核心就是治理颗粒物污染。“在100多个建设项目中,涉及颗粒物治理的就有30多个,投入资金超过100亿元。”

 
<<上一页   下一页>>    
 
主办单位:浙江省商贸业联合会 邮编:310006
地址:杭州市延安路511号元通大厦1101、1102室 邮箱:smylhh@126.com
传真:0571-85069995 电话:0571-85062226 策划制作 合众软件
编号: 统计: